(本網訊 記者張娜)國家安全法律是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有力武器,,也是每位公民的必修課,。其中,,有9部法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,堪稱“九柄利劍”,。今天,,我們繼續(xù)學習四部“反”字頭法律。
《反間諜法》反的是專業(yè)間諜,。
該法于2023年4月26日經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訂通過,,進一步完善了間諜行為界定,健全了反間諜安全防范制度,,規(guī)范了反間諜調查處置工作,,增強了法律的科學性、規(guī)范性,、操作性,,確保反間諜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。
《反分裂國家法》反的是“臺獨”分裂勢力,。
該法強調了一個中國原則,,明確了臺灣問題的性質,主張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(tǒng)一,,保留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行為的規(guī)定,,極大震懾了“臺獨”分裂勢力,為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提供了有力武器,。
《反恐怖主義法》反的是全人類公敵,。
該法明確了恐怖主義的定義,確立了反恐怖工作基本原則,,健全了體制機制,,強化了安全防范、應對處置,、國際合作,、法律懲治等措施,為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,、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。
《反外國制裁法》反的是霸權主義,。
該法規(guī)定了反制措施適用的情形對象,、反制措施與反制裁工作協(xié)調機制及相關組織和個人義務等,充實了我國應對挑戰(zhàn)、防范風險的法律“工具箱”,,為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,。